根据《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 (博士研究生)公告》《甘肃警察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11月10日至13日9:00至16: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地点

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行政办公楼106办公室(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

(三)资格复审内容

以《公告》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为准。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做好资格复审准备。

2.资格复审需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教科研业绩等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考核

博士研究生、高校教授和副教授,考核采取教科研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甘肃警察学院皋兰校区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采取专业课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在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范围内可任选知识点,进行不超过15分钟的课堂教学试讲,考官根据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和答辩综合表现现场评分。

(三)面试程序和要求

1.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于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参加抽签和试讲,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行放弃。

2.面试人员须提前准备15分钟以内的纸质教案一式7份及演示课件(PPT)。

3.除必要的教学工具外,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以及其他无关物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如有携带,应集中存放,面试结束再领取,带入者按违纪处理。

4.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或考场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引导,不得高声喧哗、擅自行动、与工作人员私下交流。有身体不适等突发情况,须先向考试监督人员报告。

5.面试人员进入试讲考场后,须听从主持人指令:查验证件、提交教案、上台准备、开始试讲。全程只报抽签序号,不做自我介绍,在教案、课件、板书中禁止出现本人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若有出现,将中止面试,取消资格。

6.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案中的试讲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叫停。

出版系列编审和副编审,考核采取业绩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通过电话、短信、学院网站等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甘肃警察学院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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